「ofo小黃車」被訴商標侵權!商標到底該屬于誰
7月31日,就在ofo小黃車宣布將與8月1日正式進入泰國市場,首批將投放約6000輛,繼新加坡、美國、英國、哈薩克斯坦之后,入駐的第五個海外國家時。“ofo小黃車”的商標所有人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被數人(上海)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起訴至北京海淀法院。

其實,早在2017年5月份,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舉辦品牌日活動,將品牌名稱“ofo共享單車”變為“ofo小黃車”不久,就有知識產權專家提出“小黃車”中文第9類和第38類商標已被他人注冊成功。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使用“ofo小黃車”和“小黃車”商標將面臨侵權風險。

ofo小黃車官網首頁

“小黃車”文字商標第9類

“小黃車”文字商標第38類
作者從中國商標網獲悉,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從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,陸續將“小黃車”和“小黃車ofo”進行多類別注冊。而從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注冊的時間上最早的兩批商標來看,他們在開始做商標戰略布局時,未曾對于將來有可能使用的“小黃車”中文商標進行充分的考慮和布局保護。




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申請的“小黃車”“小黃車ofo”商標


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申請商標最早的兩批商標
看到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從2016年開始大批量申請商標保護,到目前中國商標網已顯示的612件來看,可謂是亡羊撲牢,為時晚不晚?就只能靜觀情況發展了。
據悉,日前,海淀法院已受理了(上海)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訴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“ofo小黃車”的商標一案。該案正在審理過程中。